甲方:乙方:
现场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工作安全,保证工程顺利,乙方愿遵守甲方以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第一条:进出现场及现场一般规定无论乙方是否由甲方在现场提供食宿,进出现场必须遵守甲方下列规定。1,非工作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非工作时间人员不得任意进入
施工现场。2,携入厂区的工具设备由自己清点、携带,工具及施工设备要服
从甲方要求整齐、安全摆放,特别是危险物品要告知甲方,妥善放置。离场或施工结束,场地清理由乙方负责。3,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和个人卫生。4,工作时间前后不得在现场饮酒,吵闹,打架。施工队间出现纠纷要通知甲方协调处理。第二条:施工安全管理1在发包方厂区电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时,需事先向甲方告知,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火灾防范,并根据潜在火灾的类型配相适应的灭火措施。
f2确保施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使用标准。3在登高、动土等特种作业时,应执行该作业的标准和规范。4施工现场须佩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5禁止在高处向下抛物。6作业高度在两米以上时,应佩戴安全带。7工程工地四周的危险地区,应设围栏或围绳,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设警告标志,必要时设隔离带。8承包方工程营建的相关设备、设施、附件等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9接用临时电源作业,须经甲方同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接用电源。10电气线路检修时,应在电源开关处挂「禁止送电」警示牌。11在槽、桶或密闭容器从事清洗、油漆、焊切等作业,须事先配戴救生索并指派专人监护,不得少于两人。12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接地线不可挂接在电气管路上。13未经发包方主管同意,不得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
第三条意外事故处理施工中有意外事故发生时除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外还应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第四条:过失责任乙方所有人员除应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各类
f工作的安全规范并经常性自查。若因失职、违规导致的人员伤亡及其它一切事故,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发包方无关。造成甲方的各项损失,愿负赔偿之责。
承诺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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