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廉政制度环保局廉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根据中央、省、市和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1、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2、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和“行风监督”制度,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为创文明、廉洁从政创造良好条件;3、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4、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按政策收费。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5、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任何好处费、红包、礼金、有价证和贵重物品;6、不准在家中洽谈业务、合同;
f7、不准以试尝、试穿、试用、试看等名义接受礼物,各单位发来的请柬、礼品,未经领导同意不能私自接受和私自赴约;8、在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酬金,对确实难以拒绝而接受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向组织报告;9、不准在企业中搭“干股”;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10、不准到企事业单位有偿兼职和向企业推销产品;11、不准贪污、截留、挪用、私分行政收费以及罚没收入;12、不准侵占公共财务,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13、不准以工作之便,向前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14、不准用公款或让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或家属支付的费用;15、不准索取或借用管理对象的钱物、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它物品;16、不准利用本人或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17、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18、不准借执法之机到基层和管理或服务对象处赌、玩、
f吃、拿、卡、要、报、赊、贱买、大吃大喝;19、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20、不准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或刁难、报复管理对象;21、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大吃大喝。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