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招收盲聋哑、智力残疾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普通中等或中等职业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包括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212少数民族学校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2213附设教学班附设教学班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各级各类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包括: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附设中职班。附设班类型为多选项。2214附属学校(园)附属学校(园)是指附属于高等学校的幼儿园、初、中等学校。23学校(机构)2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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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231城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232镇区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233乡村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24学校举办者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241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242其他部门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243地方企业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244事业单位(幼儿园)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