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研究
作者:王策方宋磊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8期
摘要: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呈现出随意化、利益化样态,使得执法处罚中态度罚、人情罚大量存在。所以,本文将以自由裁量权为逻辑起点,展开其在消防行政处罚中运行的应然性研究和实然性探讨,为正确使用自由裁量的权力,实现权力设置的目的与权力运用的效果奠定基础,从而确保法律的公正以及个案正义的实现。
关键词: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制
《消防法》重新修订后,赋予了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权力。然而基于我国法制现状和执法者的素质水平,如何正确行使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成为消防执法现实工作的关键问题。如果没有规制机制,就可能使得这项权力的引入成为消防执法工作中的“特洛伊木马”。所以对于消防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述
1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学界对于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并无定论,结合行政法学中自由裁量的通说,笔者认为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可以概括为:公安消防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对做出的行政处罚选择种类和幅度的权力。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的工作原则,以事实为根据,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2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形式。根据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对事实要件认定的自由裁量。公安消防机构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管理事项的性质认定酌情裁量,确认其行为是否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并经过调查决定是否作出消防行政处罚。
22判定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消防法行为的情节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括目的、动机、心理状态和态度表现等,客观方面包括时空、对象、方式手段和危害后果等。由于消防法律法规未对“情节轻重”做出规定,执法人员在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时,存在不能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违法情节全面考虑、准确认定的问题。
23选择处罚的对象、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消防行政处罚主要有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拘留等等种类,处罚种类的选择和处罚幅度的选择弹性较大,存在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