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今年上半年投诉资料统计及今年上半年大检查结果,我市建
筑质量投诉呈上升势态,工程质量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稳定我市工程质量,减少质量投诉事件,构建和谐社会,我站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停工整改:1、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电线、漏电开关、给排水管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安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的。2、天然地基基底土质未经勘察单位鉴定,或基槽未经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3、基桩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且没有明确的处理结论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基桩位置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或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又没有明确的处理结论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4、地基处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又没有明确的处理结论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f5、模板定位不准确或安装不牢固,混凝土墙柱在临空面错位宽度超过20mm的。模板安装后未做检查,浇筑混凝土时漏浆并出现严重缺陷的。模板未留垃圾清扫口,混凝土接缝处存在明显夹渣的。
6、混凝土施工界面未清除浮浆或未凿破水泥浆膜的。7、梁柱纵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梁柱加密箍筋和节点箍筋的间距不符合要求,或箍筋两端头无135°弯弧,或弯弧的平直段长度不足10d的。钢筋焊接接头未作外观检查,或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检验不合格且已使用的。8、梁面纵筋过密,无施工操作间隙且无法保证钢筋位置的。建筑外转角的楼板或宽度突变处的楼板板厚及配筋无加强措施的。线管穿线处的楼板面未按珠建技200862号文要求“补天窗”的。(当施工、监理单位能够及时提出问题,无法解决时能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者除外。)9、楼板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平均值,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施工的楼板超过35mm、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9月15日施工的楼板超过31mm、2008年9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施工的楼板超过27mm、2008年10月14日起施工的楼板超过23mm的。未采用增高型的灯头盒和过线盒,板底筋保护层厚度小于10mm的。
f10、混凝土结构强度未经实测或实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又没有明确的处理结论,或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未经验收合格,混凝土表面已进行甩浆或扫浆的。
11、抗裂柱和构造柱(以下统称抗裂柱)在楼面施工时未预留纵筋,或预留筋长度和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