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品共同负责时,给予每个责
f任班组或每名责任人每次10元罚款。6、对客观故意不如实填写不合格发生原因,或故意破坏现状,
使技术分析增加难度的当事人按每次100元罚款。7、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经跟踪实施效果良好,若再次产
生不合格则对其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20元×(1+次数)进行罚款。
8、发现私自修改生产工艺,或者不按照生产规程操作,每次对责任班组罚款50元。造成质量问题的,每次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9、对责任班组按照每名人员的责任大小按以下比例承担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罚款的60,班组长承担25,其它人员承担15;无法区分直接责任人的情况下,班组长或者级别最高的操作工承担50,其它人员共同平均承担剩余50责任。
(二)其它环节1、工艺文件错误,并且下发至生产环节,造成不合格问题的。由技术部相应责任人按照每次30元处罚,其中解图员(制单员)负担50,校对负担30,审核负担20。2、原材料采购的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环节的,按照每次30元罚款。按照采购部责任人员负担50,责任质检员负担50。3、装车环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照每次30元罚款,由装车责任人员均摊罚款。4、运输环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照每次30元罚款,由运输责任方负担。5、因漏检、错检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按照每次30元罚款,由责
f任部门、班组或者责任人按照损失的25进行赔偿,同时责任质检员按照损失的25进行赔偿。
6、设备故障造成不合格品的,按照每次30元罚款,由相关责任维修人员承担50,车间设备使用人员承担20,设备所在班长承担15,车间主任承担15。
三、不合格品损失赔偿1、不合格品出现后,由财务部对不合格品依据成品价格确认损失。损失为该产品可实现的销售收入。2、不合格品处置后成为合格品,按照损失的10确定赔偿总额。3、不合格品处置后成为废品或者改做它用,损失在2000元及以下部分按损失的25确定赔偿额,损失在2000元以上部分另按10确定赔偿额,两部分相加为赔偿总额。特殊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损失程度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酌情确定赔偿总额。4、不合格责任人按照第二条不合格责任落实及奖惩确定的责任比例分摊赔偿总额。四、办法实施1、出现不合格产品,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则,由质量工艺部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填写《不合格分析单》(附件一),经总经理签字后,报管理部备案。2、管理部每月汇总《不合格分析单》,将相关处罚、赔偿情况汇总填写《月度不合格责任确认单》(附件二)报财务部。3、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