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明确各方责任,需建立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的要求,资料管理的科学划、规范化愈加显得重要。然而,国家和合肥地区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资料管理办法,各资料管理人员对资料要求的理解和资料整理的办法的认识各不相同,使得合肥地区的施工资料管理得不到统一。现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结合我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作一详尽阐述。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与管理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的规定,这是资料形成的基本要求。施工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这两种载体形式体。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汇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以最终实现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方向。然而,为了明确资料中所反映的各责任人,计算机形成的施工资料尚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施工资料的照片部分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各级负责制,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的指导、检查、服务工作,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室,逐步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明确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该项管理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资料。施工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检查、指导,核查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并负责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收集和整理提交总包单位。
f施工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按工种、专业归类同步收集、整理,并保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完整,同时应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真实、书写字迹端正清晰。对施工资料擅自涂改、伪造,随意抽换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施工资料的编制应不少于三套,施工企业保存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挡案馆一套。二、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总体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