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综合决策制度34三、完善政策措施,增加环保投入34四、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35五、公众参与,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36附表39
II
f前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冲刺全面小康的攻坚时期。制定和实施《涪陵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期间涪陵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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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论
一、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环境保护部关于“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涪陵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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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涪陵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涪陵区森林工程总体规划》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国务院3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相关精神,以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经济,转变污染治理思路,推进清洁生产建设、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主线,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以强化执法监督能力为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调结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