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③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主要职责为:①承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②承担非处方药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③承担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④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⑤承担全国医疗器械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⑤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①参与制定、修订《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GMP及其相应的实施办法。②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和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③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有关取得认证证书的单位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查;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机构的技术指导;协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医疗器械GMP的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④负责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及其检查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对药品、医疗器械认证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和聘任的具体工作,组织有关企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开展GLP、GCP、GMP、GAPGSP等规范的培训工作。⑤承担进口药品GMP认证及国际药品认证互认的具体工作。开展药品认证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⑤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为:①承担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专业技术业务组织工作。②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起草执业药师业务规范。③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审评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