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间隔不超于3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五、盛装原料的器皿;使用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冷荤凉菜,不得出售动物内脏为原料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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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环境卫生制度
一、食堂、厨房周围要经常保持整洁、美观,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臭味和污渍,废物应有加盖的垃圾桶盛装;
二、不在食堂、厨房内乱堆乱放、乱抛弃果皮垃圾和杂物,不随地吐痰;
三、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末一大扫的制度;四、彻底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蚊虫等公害及其孽生地,每两周喷药一次;五、炊具、厨具及一切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保持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和更新;六、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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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管理条例,保持食堂的整洁;二、做到衣冠整洁,随时做好个人卫生;三、认真做好教职工,学生的就餐,生活用水等服务工作;四、保持内部清洁(食堂),做到地上不见垃圾,杂物,水池内不见残汤、菜渣,不见锅、瓢、碗、盆、碟、汤匙、筷子等;五、做好荤素菜的合理搭配,力求新鲜、可口、多样化;六、随时处理好剩余饭菜,做到当天不留熟菜;七、认真做好餐厅,厨房内的卫生工作;八、严格执行营养膳食搭配比例。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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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领导及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1、学校实行营养餐陪餐制,陪餐教师按值周表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
师轮流,每天按时陪餐。2、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食谱,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
填写当天日志。3、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领餐,首先检查食品卫
生、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食品必须与学生食品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学生食用。
4、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5、未经学校安排其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