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4年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案及职能问卷调查表
重庆市2014年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被质控的单位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和《重庆市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重庆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年度质量考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全市39个区县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质控。二、质控目的(一)评价各实验室HIV抗体检测的水平,为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提供外部质控机制和技术依据。(二)促进实验室能力建设。通过考评使实验室检测技术、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得到提高。(三)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为国际合作项目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促进国际项目在重庆的健康发展。三、质控内容和方式质控内容:HIV抗体检测能力验证和各项职能工作的完成情况。质控方法包括:盲样检测、问卷调查。四、质控工作程序(一)责任部门重庆市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负责39个区县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质控工作。(二)工作程序1.重庆市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制备质控考核血清,并进行检测和标定,作为参考结果备案。考核血清由5份样品组成。2.将考核血清随机编号后,将5份考核血清发给各参评实验室,同时发放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各参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检测考评血清,填写报告单。实验原始记录应保存备案。必须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逐项如实填写实验室问卷调查表。4.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将考评血清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复印件和问卷调查表及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30日以前报至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5.市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接到检测报告和问卷后,根据评分标准对各参评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原始记录、报告单及问卷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评估。必要时可调用有关实验的原始记录进行分析核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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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反馈由市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将考评结果反馈各参评实验室,上报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和市卫生局,同时抄报39个区县卫生局。考评结果及扣分原因将分别发至各参评实验室。五、考评结果的判定凡本年度检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漏报、误报、样本送检及检测错误)的实验室,即判为不及格。无重大失误,考评结果如下:考核总分为100分,盲样检测和实验室管理及职能工作完成情况各占50分。盲样检测40分为合格,职能工作30分以上为合格,总和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