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二、关于特殊账务的处理
1、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提取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4、计提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5、交纳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本账簿贴五元印花税)
6、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
说明: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
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a、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
b、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3
f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7、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与养老保险相同。
8、医疗保险的处理基本与养老保险相同,只是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从福利费中开支的。
三、关于会计凭证中的数字书写要求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