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xxxxxx承包人:分包工程名称:xxx别墅工程施工地址:顺义区(县)天竺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OO七年制
f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xxx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xxx别墅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框剪结构;四层(含地下一层)别墅;建筑面2积:29592m;檐高1265m;1.3分包工作内容:图纸所含水电安装项目,包括所有原已经施工不合格项目的拆改,本专业剔凿和辅料(详见辅料清单)。1.4第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全称):作业人员80名。xxxxx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第三条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第四条4.1合同工期20082009年年611月月1日,30
日,工期为
240
天。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1124496元(人民币)
大写:壹佰壹拾贰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①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地上结构:初装修:38元平方米:其中,38元M2;元M2;;65元工日(以实际发生,
元M2;地下结构:元M2;水;电:
②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为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③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
1
f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1、建筑面积按设计图纸确定为:29592M2
标准补偿。
2、承包单价按中标通知书价格,即38元M2。3、合同价款即:38元M2×29592M21124496元第五条5.1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工作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25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