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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后,全区三级法院领导转变理念,逐步重视信息化建设,我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大部分法院克服经费困难和观念禁锢,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领域进行有益的尝试,信息化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信息化网络系统初步形成,2003年高院完成与最高法院联网的一级联网,2006年完成高院与各个中院联网的全区法院系统二级专网建设,视频会议系统、专网电话投入使用,全部中级法院已经实现网络办公,绝大部分基层法院建立局域网办公系统。2008年10月,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区三级法院全面使用,并投入到远程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高院招标的清华紫光公司办公系统在部分法院安装,进行试用。
经过十二年的建设,信息化技术在全区法院的审判、执行、司法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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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显出重要作用。在看到成绩同时,我们必须承认,与发达地区法院相比,我区法院信息化普及程度和开发应用、技术水平等方面,仍然落后比较明显。
(三)当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纵观当前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状况,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方面仍然存在的普遍问题有:1、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由于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比较大,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以及北方省份法院的信息化发展较快,技术比较成熟,电脑普及率高;而西部地区法院受经济制约,信息化发展较为缓慢,电脑普及率不高,大部分法院仍然停留在一般局域网办公状态。2、纵向信息网络建设快,横向信息网络建设缓慢。东部、北部的法院较早建设了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三级纵向网络,而法院自身横向运用于办公、审判、执行、行政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发展、运用较为缓慢。3、法院内部的网络建设重视程度高,法院信息化对外开放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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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程度低。没有把法院的网络充分运用到便民利民的方面。例如,法院电子档案的对外查询、语音查询、远程立案、远程办公,等等。
4、法院信息网络与相关业务联系部门没有连接。如政府、工商、税务、公安、土地资源管理等部门信息网络,信息不对称,资源没有共享,法院对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没有发挥作用,也未能及时享用其他部门的信息使用于审判、执行工作中,较为典型是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因受制于法院信息网络没有实现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网,一直未能建立起来。
5、法院内部计算机人才的缺乏。相对计算机应用行业从业人员收入而言,法院收入偏低,而且晋升的机会少,待遇未得到充分的落实,高水平的人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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