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各类应用全面推进,技术和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审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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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基本完备,高素质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信息化在促进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据2007年8月2日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有关信息化工作报告,结合考察了解的情况,课题组认为,当前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基本状况是:
1、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各个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近300个中院和月1400个基层法院已经完成局域网的建设或改造,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院的一级专网于2004年投入使用,实现了专线通信、视频会议、专网邮件、庭审直播等功能。大部分一级专网节点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完成二级专网建设,实现了高级法院和辖区中级法院间专线通信、视频会议、网站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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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文传输等功能。2、信息化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作用越来越明显。信息化技
术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日渐显著,各级人民法院下大力气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执行管理、庭审管理、法官管理、审判支持、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应用。以案件信息管理为中心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使审限管理、文书制作、信息查询等能够快捷、准确地进行。
3、制度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信息化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逐渐形成。自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国家“十五”计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计划》、《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人民法院专网建设技术方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规定》等近20项,要求各级法院按照统一规划、持续发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信息化建设。
(二)广西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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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我区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起步于1996年,但前期发展较慢,仍然停留在电脑应用于庭审记录、文书打印、数据统计等应用程度很低状态,到了2002年,也只有极少数法院如南宁市中院、柳州市中院建立起局域网,但应用范围比较小。2002年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