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三条“关于新旧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规定:“三、关于新旧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根据行政审判中的普遍认识和做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根据行政审判中的普遍认识和做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三)关于RAFAELETZION签署的确认函经核查,本所补充法律意见所述的由美国佛罗里达州公证人公证的RAFAELETZION签署的Co
firmatio
Letter《确认函》未办理中国驻美使领馆的认证。
f经核查,RAFAELETZION又于2012年1月17日签署了同样内容的Co
firmatio
Letter《确认函》并由美国纽约州公证人公证,于2012年1月17日获得美国纽约州政府的认证,于2012年1月18日得到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认证。(四)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的核查经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中大验字(2003)第59号”《验资报告》及中国工商银行新昌县支行的银行凭证确认,以拉斐尔尹特斯逊名义缴纳并验资的60166903美元出资是由KELFORD(Ho
gKo
g)LTD公司从香港汇入发行人的资本金账户。2011年3月21日,在中国司法部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方燕翔出具《证明书》,KELFORD(Ho
gKo
g)LTD确认其汇给发行人的60166903美元是借款给赵小强并应赵小强的指示汇给发行人,汇款用途为资本金,有关借款现已获得偿还,该公司对发行人没有投资,也不存在任何股东权益和债权。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向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协助查验函。根据三个主管机关的复函,对于赵小强未经外国人同意使用其护照复印件并以其名义注册美盛饰品等问题,经上述主管机关同意,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并非真实转让)的方式予以纠正;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均不认为上述问题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均认为发行人具备企业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