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我场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采剥工作的
顺利发展,防止发生爆破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
本公司一切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单位、作业场所及其主管部门。3职责3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实施情况;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3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a负责10吨以下中深孔台阶爆破的单体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d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e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3爆破员的职责:a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b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c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d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e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能转让他人或买卖;3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职责:a负责检查、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
fb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c负责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报爆破工作领导人;d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时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e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f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4管理内容与程序41爆破作业的一般要求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4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421一般规定4211露天爆破按审批的爆破说明书或爆破设计书进行。421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b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c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温度异常;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e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f未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准备工作。4213禁止爆破器材加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