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风险则直接影响目标的实现,因而决策人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直接决定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实现程度。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的实质是确保效益降低风险,因而,全面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7。在商业银行中,最早关于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理论来源于Merto
(1977)提出的“道德风险论”,即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股东、高级管理处作为贷款的主要决策者,往往会因为追寻更高的利益引发风险8。随后,国内外学者对这一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最后得出结论:风险管理要取得实效,必须从最基础的战略、体制等方面入手,而战略、体制又归结于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9。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时,首先会设定目标,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潜在风险,然后测试企业内部各项制度和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后转嫁或规避风险。从COSO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中就可以看出,COSO委员会认为企业风险管理包含着内部控制,并认为风险管理是将风险作为一个特定的要素在进行管理,侧重点在控制风险的目的;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在于控制风险的方式和手段,也就说明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其实是为了控制风险10。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企业,本身就是在经营风险,并且深受周围经济环境的影响,单纯的银行内部控制很难达到支持风险管理的要求,必然要求银行管理层从战略高度调动银行资源,研究风险特性,度量风险危害程度,采用管理手段,也就是说要通过银行公司治理来化解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在每一次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都在不断增进抗风险能力,不断地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支撑着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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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做商业用途
与国外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建设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不仅有利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而且还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增强自身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力。三、样本和模型设定从理论概述中,可以看出银行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以风险管理为主要目标,而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又深受公司治理的影响。但理论大部分都来源于国外相关文献,由于我国是处于经济转型中的新兴国家,在银行体制和金融市场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国外的相关文献对我国实际作用有限。在国内相关文献中,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