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郑小峰性别:男民族:汉出生年月:1973年12月31日住址(详细住址):威尼斯水城8街区2单元603电话:135邮编:被申请人:南京玄武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珠江路275号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单位电话:被申请人:南京空港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秦淮区大明路115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天成职务:请求事项:在这10年的承包期里,公司有以下侵犯劳动者的权益:2005年8月25日2015年8月16日(1)进东方出租公司每个人都要向公司交2万元服务保证金,10年利息要求按南京银行5年期定期利息算5个点壹万元整。(2)10年我有(40个月减掉3个月)37个月高温费200元7400元。200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16日(3)苏A91092车子到期后按合同约定,我和潘冬林有12000元奖励,潘冬林6000元拿走了,我拿走1000元还有5000元一直滞留在公司,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时间5年和利息。2010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16日。(4)苏A91092在2009年8月24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法院审理终结以后,由于公司追求企业利益没有买足额保险(不计免赔),我要求第三者责任险的20找东方公司赔偿(16957220元203391444元)还有非医保用药部分经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非医保用药总数的10共计967648元,保险公司不赔,我要求东方公司赔。(我是企业劳动者没有理由承当企业经营风险,出租车企业自身经营风险是有预知能力的)。(5)2012年伤者丁平治疗终结后再次诉到玄武法院,经法院审理:郑小峰赔
性质:单位电话:52608608
f丁平125414元,这个钱是法院强制执行,从东方公司划帐。(企业有连代赔偿义务)我的要求是16957220元(含本人的5万多元的医药费)走第三者责任险,实际赔付1263555元,1263555元125414元9415元。保险公司钱到了东方公司帐后,不仅没有把9415元给我,还让我出了16445元,我要求退还16445元9145元2586元(公司经办人芮奇、郑维新和贾佳)。(6)苏A71881车子是公司借款经营东方公司借郑小峰,借100000元,每月还款166667元,实际每月少返还06760402元。我要求公司向我总借款105000元按南京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72算100X1050072,X7560元一年的利息,7560元5年37800元。(2010年8月26日2015年8月16日)。(7)在10年承包期里有2009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约定,没有事故理赔每年有180元的返利,18091620元。(2005年8月2015年8月)。(8)10年的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