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机动车会车应使用近光灯。
(五)车辆掉头、左转弯时的操作
1、车辆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场镇、人行横道、桥梁、急转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车辆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六)车辆倒车时的操作
1、车辆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场镇、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f2、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倒车必须关好车门,站内起步、倒车须服从站务人员指挥,在非站点起步、倒车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旅客。
七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边转弯车辆先行。
(八)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一条七项第1、2、3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九)车辆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时的操作
1、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2、车辆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f3、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十)驾驶车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车辆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吸烟、饮食和旅客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