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
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第二条范围
与本公司有业务的供应商、承包商。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
计划财务部、安生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
承包商的选择。第四条工程部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
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第五条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第四章第六条资格预审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计划财务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生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二)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三)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第七条选择
(一)安生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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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二)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第八条开工前的准备
(一)安生部、工程部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二)安生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三)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生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生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四)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生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第九条过程监督
(一)安生部、工程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