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第二节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合同的名称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主要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区分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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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不同。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无偿合同是等价有偿原则在适用中的例外。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意义:首先在于可据此确定某些合同性质;其次,在无偿合同中,单纯出让利益的一方原则上只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此外,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无名合同,而该合同在性质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