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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1302)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学科简介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6年开始招收舞蹈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随着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社会知名度的逐渐提升,2010年取得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2011年对应调整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本专业在音乐学、舞蹈学的基础上,结合体育学、表演等相近学科进行跨学科相关知识的拓展、交融与创新。该学科培养理念清晰、创新意识强、师资力量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012年被湖北省学位办、湖北省教育厅确立为体育舞蹈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多年来,该学科点积累了丰富的教学成果、搭建了稳定的学术平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具有开拓与创新能力的,能在音乐、舞蹈及文体表演等领域从事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职业道德与行为自律意识,有顽强拼搏的事业心、实干精神及严肃的科学态度。
2、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培养勤奋学习,不畏艰难的意志品质,养成独立思考、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本专业的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科研、教学、训练和组织管理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并能进行基本的会话与交流。应具备利用计算机、互联网进行中英文文字、数据处理,网上信息检索、查询、学术交流的能力,初步掌握计算机编程知识。
4、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知识、研究方法及表演技能,具有创新意识、较强实践及科研能力的专门人才。
5、掌握基本的健身理论与方法,拥有自我锻炼与保健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三、研究方向
1、体育舞蹈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2、大型文体表演与舞蹈艺术融合方法的研究3、体育表演与音乐舞蹈融合创新4、体育音乐创编理论与方法四、学制、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习期间,前一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包括文献阅读和教学实践),后一年半为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一般不得提前毕业或延长在学校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申请提前毕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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