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三是引导企业按规范流程办理。告知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全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引导企业按规范流程办理。及时将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申请受理环节所采取的如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设置流动窗口等便捷方式告知企业。四是配合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历史遗
f留问题处理。区内企业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我区颁发的,在企业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需我区出具相关说明的,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向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土地相关情况说明。对企业来查询其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的,我局按照规定及时给予查询。我局一次性告知企业查询所需提交的资料,符合查询条件,当场提供查询;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向查询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五是排查解决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电发〔〕13号)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推绕拖”“事难办”问题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及时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解决政策不清楚,办理途径不明朗问题。对遗留问题,向企业讲清市政府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尽快完善有关资料,区政府按规定及时出具土地相关情况说明。六是提高服务质量。我局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的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树形象、争标兵”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企业向导,按职责和要求配合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区内企业的不动产登记。
三、贯彻政策,落实责任。
f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放管服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本部门权责清单的更新、编制和修改、发布工作。按照《省行政许可“三级四同”目录》中国土部门权责清单,我局组织全局所有业务科室及办公室,按照要求认真研究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认真更新了《行政职权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名称》,按全区统一时限要求完成了所有清单的更新,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采矿权转让审批、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需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