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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记下证人的态度。2要记录清楚被谈话人的身份、经历等内容。主要记录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工作简历、与案件相关的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等。如开办了哪些公司、都从事了哪些项目、主要有哪些业务单位等,依次列明,因为依据这些信息,可以判断其他证据的合理性,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如果我们在谈话了解过程中,发现有些信息与我们已掌握的吻合,可以更加印证我们的判断;如果出现偏离,那么我们就要及时调整思路,在谈话中进一步弄清原因,把问题查清。举例说明,如果我们掌握的信息说明,被谈话人是为了工程审批的事找的案件当事人,但在记录被谈话人经历的过程中,又没有其没有这一经历,这时我们就应该考虑一下,他是否是代替他人向案件当事人行贿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并进而展开下面的询问。
f3记录被谈话人与案件有关人员的的关系、交往情况。例如,我们找证人谈话,是在掌握一定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但事实是否如此,还有无其他情况,这些都需要在谈话中进一步深入了解。了解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交往情况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相识情况,如“你认识王某某吗?”,从这一角度切入笔录。二是根据证人的回答相应调整下面的问话,如果相识,是怎么认识的,是通过业务往来还是通过他人介绍;如果不认识,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再从其他角度将证人与案件当事人联系起来。另外就是了解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从这个关系,我们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职务上的领导、隶属或制约关系,还是工作关系,这些问题都要在这里解决。询问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做好铺垫,进而将证人的作证引入正题的。
4了解案件当事人与证人间的经济往来。从这里开始就进入了谈话笔录的关键部分,应注意的问题是在这个阶段上要注意问话方式,应该笼统地问“你和王某某之间有什么经济上的来往?”,而不是像有的谈话笔录那样,直接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发问,如直接问:“你讲一下,在某年某月,送给王某某1万元的问题?”,这不仅存在指供、诱供之嫌,而且直接把我们掌握的全部信息暴露给了被谈话人。在讲清了他们之间经济往来的情况下,要按时间、地点、人物、数额这几个情节作一个简单概括;笔数较多的,要按时间顺序依次归纳,这样便于下面的记录。这实际上是提纲挈领,为下面的记录列出一个纲领性的东西,使下面证人的陈述按照这个展开,以保持笔录的层次性和规范性。
5全面记录案件事实。无论是什么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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