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四、工作步骤
f(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将实施方案报县水利局办公室(传真3757159)。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
1.针对水利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泥石流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f1.针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2.认真总结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水利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水利股、电力股、水政大队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