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夏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0〕6号)精神以及《宜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宜章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安字〔2010〕6号),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确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f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水利水电行业,主要包括:
(一)农村小型水电站;
(二)在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
(四)河道采砂;
(五)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或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f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