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用电,保障本厂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气设备、线路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须持专业资格证的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应紧包绝缘皮有触电危险的设备、线路应设置遮拦和警告标示;
四、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修、试验检修时要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如果必须带电作业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五、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当外借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借电源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七、保护零线宜用多股铜线,三相四线制护零线截面不少于相线截面的12使用电缆的除外,零线上不准加设开关及熔断保险;
八、零线与设备及端子板连接须牢固,不得虚接,无正式压接端子时,一定要缠绕紧实线端,并加垫压满,端子板的每个螺丝只允许压一个设备的保护零线;
九、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保护零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比双色线作负荷线;
十、配电柜、配电箱、控制开关箱内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压接牢固。各种电气闸具,如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应完
f整可靠,其额定容量应与被控制的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各开关接触器应动作灵活,触点接触良好,不得存在烧蚀等现象;
十一、具有三个或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各分路开关均应标示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只能做断路开关使用。
十二、三相设备的熔丝应一致,其额定电流与负载量要匹配,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熔丝;
十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在配电箱、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