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3、执行程序:31、电气运行安全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
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32、接地装置的规定: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f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3、静电接地的要求: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34、防雷接地: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避雷针应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