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节点,视本单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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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并拉开奖金差距。
(二)年度兑现
依据《中建信和地产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办法(2017版)》有关规
定计算;年度分解目标见《项目年度目标责任书》,于每年年初进行
核定报批后下发,年底考核兑现。
年度基本奖励为:(年度实际销售合同额×提奖系数k1
年度实际回款额×提奖系数k2
年度预期净利润额×提奖
系数k3
×70)×(80K4K5)。
年度预期净利润额年度实际销售合同额×动态销售利润率。
按年度预期净利润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奖按70预发,若动态
成本净利润率低于责任成本净利润率,则当年预期净利润额的基
本奖暂不予预发。
(三)节点最终考核
1、节点兑现条件
(1)按规定签订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目标责任书》;
(2)按规定抵扣了风险抵押金;
(3)当项目达到如下任一条件时,项目可向公司申请节点考核兑
现:
①项目分期总货值销售去化率达70以上,实现资金正流且预计
后续不出现资金负流;
②项目分期实现整体交房并移交物业;
③项目分期实现销售总额去化率达90,已销售金额资金回款达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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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最终兑现条件
(1)符合节点兑现条件(1)(2)条;
(2)项目整盘实现整体交房并移交物业,对内对外各种结算完毕,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3、计算原则
(1)项目节点最终考核应兑现额补发以前年度预期利润基
本奖超额效益兑现奖
①补发以前年度预期利润基本奖=以前年度累计销售合同额
×动态销售利润率×提奖系数k3年度已发预期利润基本奖②超额效益兑现奖超额效益提成奖×节点兑现系数节点已
发超额效益奖
(2)节点兑现系数
节点兑现系数与销售进度及开发进度挂钩。
即:节点兑现系数=(已售金额预计总销售收入)×(已发生所
得税前成本动态所得税前总成本)
六、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及返还
(一)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
风险抵押金按项目每期开发规模不同,分期缴纳,标准如下:
分期规模(建筑面积)
项目总经理
项目班子其他成员
≥30万
30万元
20万元
<30万
25万元
15万元
缴纳方式:从年度基本奖中按20预扣,扣满至缴纳标准为止。
(二)风险抵押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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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项目公司风险抵押金达到如下返还条件,由项目公司报送风险
抵押金返还申请表(附表二),报公司审批后返还。风险抵押金返还
基数以分期已预扣的风险抵押金金额为准。
返还条件
项目分期资金正流,成本净利润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
项目已分期整体交房并移交物业,分期实现各项经济责任指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