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2)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3)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4)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5)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
1
f准调整。(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8)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召开电池安全标准讨论会议,对电池强标单体过充、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客车强标热失控等条款进行讨论、协调。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标准的制定考虑了相关标准、法规间的相互协调。此条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即要有先进性又要有成熟性,还要便于推广。对于不成熟的技术应作为后期的技术研究,待该项技术成熟时适时修订标准。标准的技术内容确定要适合我国国情,标准的技术要求应明确,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