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合同履行利益损害与赔偿研究
作者:马铭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23期
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合同违约而引发的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案件增多。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完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我国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是必要的。关键词:履行利益;损害赔偿;合同法;赔偿原则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5日一、立法现状概述合同履行利益又称为合同期待利益,法典中的典型表述可见《美国法律整编契约法》第二版第344条:“期待利益,倘契约履行完毕,自该交易所能得到之利益。”在我国理论界该概念缺乏一个统一、清晰的表述,但一般认为,它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合同的适当履行中当事人将可获得的各种利益。古罗马在对损害赔偿范围的论述中认为当事人因对方违约受到的损害属直接损失,而丧失可得利益属于间接损失。大陆法系国家受此影响,在其法典中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第1149条规定:“对债权人应付的损害赔偿,除下述例外和限制外,一般应包括债权人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德国民法典》第252条规定:“应赔偿的损害也包括所失利益”等。但我国民法对该制度一直缺乏系统的规定。在我国《合同法》颁布之前,合同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法条散见于《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其中,《经济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期待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对赔偿的范围未作具体规定;随后颁布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二十二条规定了该制度中可预见性规则与减轻损失规则,但没有赔偿范围。随后,《合同法》在第113条将“可得利益”纳入了合同履行的范畴。同时,也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其第119条第一款规定了减轻损失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另外,《合同法》第62条第2项、第312条和第114条第1款就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做出了规定等。
f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二、合同履行利益赔偿规则及计算方法(一)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