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设施,避免交叉污染。5.4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地面不得有积水。废水、废料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5原肠处理车间应与肠衣加工车间严格分开,有独立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
f5.6厂区卫生间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耐腐蚀的材料修建,易于清洗并保持清洁。5.7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6车间及设施卫生6.1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应用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防滑、坚固、不渗水、不积水、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地面排水坡度为12%。6.2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6.3排水系统应设置过滤网及防止异味溢出的水封装置。排水沟为明沟或力口盖,沟底应呈弧形。6.4车间内墙壁、屋顶或天花板应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6.5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应下斜约45O;车间门窗应采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车间非封闭的窗户应装设固定的纱窗。6.6车间应设有通风设,施,天花板上不得有冷凝水。车间温度控制在25℃以下。6.7车间内应有适度的照明,光线以不改变肠衣的本色为宜。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6.8车间入口处及车间内适当的位置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洗手、消毒、干手设施,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消毒液浓度应能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6.9车间入口处应设鞋靴消毒池。6.10应设有和车间相连接并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更衣室、卫生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不同清洁区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卫生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且关闭严密;卫生间设有洗手、消毒和干手设施,并有排气和防蝇虫装置,确保清洁卫生。6.11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应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坚固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洗消毒。禁止使用竹木器具。6.12废弃物容器应选用不透水的材料制作,并有明显的标识。6.13加工车间的工器具应在专门的房间或区域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器具应当放在专门的搁架上备用。7水的卫生7.1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每年对水质的公共卫生检测不少于两次。企业应定期对加工用水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必要时检测余氯含量。7.2企业应备有供水网络图。加工用水的管道应有防虹吸或回流装置。7.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