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2、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学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3、对于在职攻读学位的工程硕士,各门课程(包括实验性课程)的要求和课时数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从事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延期毕业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四年。5、在职攻读学位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从事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延期毕业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五、实践环节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可在学院已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实践,也可以结合工程项目到企事业单位实践。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需要在校外实践的研究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研究生须在第一学期期末确定论文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并提交实践计划。专业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二年,并按预先计划的方案逐步完成。每个专业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须做自我鉴定,并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作出评定;专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须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一般应结合专业实践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实践表现、总结报告经导师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方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f六、课程设置与学分1、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种,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2、以同等学力考取本专业的研究生或所学本科专业与本专业跨度较大的研究生,必须加修本专业对应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视具体情况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不计学分。3、学分要求: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不低于38个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数不低于33学分(学位课程14学分;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9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不低于13学分,选修课程不低于6学分),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5学分。
f附:集成电路专业硕士课程设置一览表类别
公共课学位课专业基础课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数值分析量子力学固体物理时变信号分析应用图论及算法自然辩证法概论工程实践专业必修课新型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微电子器件物理材料科学导论固体光电子学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电路网络理论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