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协作精神。(5)介绍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成员、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项及未来部门间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条实地培训即为在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指导人员仅在一旁示范和协助,尽量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其应改进的地方。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进步的速度。
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
第14条部门培训的负责人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水准。
第15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将新员工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为提高实地培训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担任人员一定的奖励。
第16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职业精神、信念、规章守则、职业操守教育和励志类教育等培训。应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当了解企业组织概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17条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被给予准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不参加培训。
第3章培训实施
第18条培训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全权负责。企业主要领导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并负责部分内容的培训工作。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相关部门的骨干都有责任协助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工作。
第19条关于入职培训时间的规定(1)入职培训的整个过程一般要持续三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延长或缩短。(2)集中培训的时间应安排合理,提前计划并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受训人员。
f(3)实地培训时间应与企业的作息时间一致。(4)参观培训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确定后应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
第20条关于培训方法的规定(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普通讲座的方式。(2)专业技能培训采取实地培训的方式,到实习工厂、车间、部门实际操作和练习。(3)企业认知培训可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受训员工根据讲师和培训组织者的安排实地参观考察,并在参观后提交《参观感想》或《参观报告》。(4)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尽量让新员工多接触工作中的实践知识,多提供参考资料和视听教材,多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受训员工要将培训的感想和认识做出记录,提高他们的观察、记录和公文写作能力。
第21条关于培训内容的规定。(1)对企业的组织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