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技-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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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评定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31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32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
作,提出评定意见。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5、供应商评定方法51评定小组
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52评定方法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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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
审一次)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
2、评审程序、内容21评审程序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22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
3、改善计划及验证31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
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