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内,男员工可享有七天有薪护理假,申请该假期须附相关出生证明。
七、丧假1、员工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给与三天丧假,工资照发。2、员工的旁系亲属(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给与一天丧假,工资照发。丧假必须于办理丧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请假后七天内须提交死亡证明至总经办备案。注:员工婚假、产假、护理假及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常发放,其他津贴按本章第三款执行。八、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1、对于宁波籍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宁波市社会保险,员工需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其工
资中代为扣缴。2、员工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按宁波相关文件的规定,由公司申报与养老、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缴交,员工个人不缴费。九、培训为了促进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帮助员工在实现公司目标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事业规划,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员工培训情况将记录在案,作为绩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据之一。1、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员工应该获得入职培训以尽快认知公司与熟悉工作岗位。入职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业务部分,总经办负责基本行政、人力资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2、根据工作需要,部门可安排员工接受在职培训,由在职部门经理或业务骨干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训根据管理需要和员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需要外部培训或拓展培训(具体参照相关制度)。第三章规章制度一、考勤1、出勤(1)打卡: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须做电子考勤记录(早晚两次)。员工应亲自打卡或者签到,帮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帮忙打卡签到者,无论迟到,均按迟到(10分钟以上)一次处理并罚款100元。(2)因特殊情况忘记打卡签到的员工应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或以上主管说明情况,由部门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字确认并注明原因。如有主管签字却未注明原因、或有注明原因而未经签字确认的,同样以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主管人员所有的未打卡或签到必须注明原因并由总经理签字确定,无总经理签字确认的一律以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3)总经办应定期检查员工考勤记录,如发现有未打卡签到并且无部门经理或以上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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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确认的,如部门经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确定其正常在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对于下属分公司员工考勤,总经办应不定期以电话或现场检查形式进行抽查,如有发现
上班时间未在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