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使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二、公司员工出差分为: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者。2、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当日不能返回者。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前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单》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在事前予以核定。四、出差人凭批准的出差申请核准单(到集团办公室领取)向财务部暂支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部提供),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在其当月工资中先予扣除,等报销时再行核付。五、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2、长途出差:普通员工2日内(含2日)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以上5日以下(含5日)由本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5日以上由本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核备案。分公司经理(含部门主管)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核准。六、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出差按加班规定另计。七、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或绕道外,其他应电话请示,故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或绕道观光。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按已有规定论处。八、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将追回所虚报款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九、当日出差差旅费的支付:1、员工在固定办公地点以外效县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地洲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f当日出差的每人每天每次补助误餐费100元。外勤已发给月伙食津贴的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或票据实数报销。无特殊原因,不得乘出租车。需乘坐的必须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5、通信费以邮局凭证报销。6、招待费由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十、远途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信费、招待费等。1、省内省外出差,交通费凭乘车证明或车票实报实销。2、省内出差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核算。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标准如下:2、3、4、
职务地住宿标准300元天200元天120元天100元天洲伙食补助标准10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县(县级市)、镇、乡住宿标准伙食补助标准150元天120元天100元天8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
集团副总(含助理)以上分公司经理及集团部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