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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穆迪信用评级来估计预期违约率,通常5年统计一次累计违约率,除以5便得到一年的平均违约率9;然而在计算违约损失率时,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家商业银行破产倒闭,所以没有相关数据。但根据其经营水平,风险管理水平以及国家监管力度等因素我们可大致认为我国银行的违约损失率为50;最后我们利用存款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敞口(见表5)。通过表5,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并且随着各级信用评级的下降,其违约率不断上升,导致最后保费费率的增加。由于信用评级五年会更新一次,所以存款保险的保费厘定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商业银行能够有效控制内部风险的产生,导致信用评级的上升,那么最终所缴保费也会下降。(三)确定合理的投保标准和赔付限额道德风险的严重程度与存款保险限额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行
f全额保险引发道德风险的几率较高,所以为了控制金融机构中道德风险的出现频率,许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都采用限额保险制度,即在制度设计中规定每一账户存款保险的限额,一旦银行破产,存款人可得到规定限额内的赔付,超额部分存款人将无法追回。这就促使存款数额较大的居民时刻关注银行的经营动态,以防出现银行破产而由存款保险公司代为支付存款的情况。存款保险赔付限额的确定实际上是一种存款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赔付上限较高时,可以降低存款人遭受的存款损失,但却削弱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积极性,同时增加了存款保险机构的理赔压力;而赔付上限较低时,虽有利于减轻存款保险机构的赔付压力,但对存款人而言,由于害怕银行发生挤兑而无法全额支付存款,所以不得不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以防止金融系统的动荡。同时因为不同银行的自身情况不一样,所以在与存款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对保额的设定也有不一样的期望。经营状况不良的银行则希望保额较高,然而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则希望保额偏低。因此规定一个合理的保险限额对于每个银行而言都是公平的。支付标准的设定应保证在确保存款人利益的同时,将标准降至最低,从而遏制道德风险。一方面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存款保险限额;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投资倾向、消费观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限额。通常国际上规定的保险限额是人均GDP的2~5倍,但是由
f于我国居民储蓄率相对较高,所以赔付限额应设定为人均GDP的4~6倍,按此标准计算,中国2012年底的保险限额应在15~23万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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