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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文件
校教字〔2008〕50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有关学院为加强中医药教育宏观管理规范高等中医药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于2008年6月26日印发了《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高厅》〔2008〕3号等文件附后包括《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专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专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对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中药
f学专业设置专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中药学专业设置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以及中医学专业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以上公布的文件将作为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中医药类专业设置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有关学院根据本部门开设专业的具体情况深入领会并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各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专业设置文件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2008年10月6日印发
f附件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的通知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厅〔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强中医药教育宏观管理规范高等中医药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了《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专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高等学校专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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