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加快建设现代制度,规范职工的档案管理,变静态的职工管理为对职工成长过程的动态跟踪,避免因职工档案遗失或职工隐私泄露,给本社会组织和职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2、职工档案是本社会组织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励、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职工的依据,是本社会组织档案的组成部分。3、本规定适用于本社会组织全体职工。二、机构和职责1、职工的档案由本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2、本社会组织职工失踪、合理流失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本社会组织人力资源部管理。3、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保管职工档案;2)收集和整理职工档案资料;3)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手续;4)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f5)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6)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三、档案的内容1、岗位招聘申请单;2、应聘者登记表3、个人简历4、初试评估表;5、复试评估表;6、部门接收确认单;7、《聘任书》;8、《职工试用期报告单》;9、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10、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1、《承诺书》、《职业道德及反欺诈行业准则》;12、《职工手册》签收单;13、《离职证明》;14、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入职后的各类人事变动及奖惩情况等相关资料;15、《劳动合同》。四、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1、本社会组织人力资源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励
f等所形成材料要及时收集并进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2、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在档案目录上详细填写职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据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种资料分类装订并注明收集人的姓名。3、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职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职工档案目录》,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查询。辞职、辞退职工的档案单独保管。4、凡是归档的材料必须各部门认真考核、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晰、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归档。5、按规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经本社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6、档案目录和档案的样式、规格实行本社会组织统一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