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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风建设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学校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术行为,净化育人环境,营造求真务实学术氛围,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基本要求,以国家相关法律规章为约束,以弘扬诚信为重点,以营造优良学风为目标,以从事科学研究的师生员工为主体,坚持预防教育、综合治理、违规必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宣传监督,着力构建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学风建设实行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校属各单位具体组织落实、校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校党委行政研究部署学风建设的规划、实施意见、政策制订、监督检查。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部署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定期检查校属各单位学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公布和上报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第四条学校建立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制度,教育引导师生崇尚科学、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坚持真理、坚持原则,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重数量轻质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一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培训和职业培训体系以及学生培养体系,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环节,切实提高学术诚信与学术职业道德水平。(二)学校每年定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落实好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三)校属各单位要专题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做到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倡导学术精神,坚持学术操守,维护学术尊严,提高学术自律意识。(四)学校大力弘扬学术大师的治学精神和学术精神,定期邀请专家讲学,弘扬和传承优良学风。(五)各学院应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论坛、座谈会、主题班会、讨论会、承诺书等
f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学生学术规范和诚信考试的教育活动,倡导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奉献学术的良好学风。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学风建设体制,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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