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索赔要求或执行相应考核处罚的通知时,在规定的时间可以出示相关证据向物资供应中心申诉。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采购目录外的公司所有物资供应及大修外协工作涉及供应商的考察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机电管理部是物资类、大修类供应商管理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监督和检查二级单位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三)组织供应商考察、评议,审批供应商评议结果。第七条纪检监察部对供应商管理进行监督。第八条物资供应中心是物资类供应商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设并维护供应商目录、负责在信息系统内及时完成对供应商加分与扣分;(二)负责对物资类供应商的考察。(三)负责供应商动态评估相关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四)负责供应商准入认证、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考核、供应商信息化管理、供应商开发、培养及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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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公司供应商退出管理。第九条设备管理中心是设备外委修理、新技术引进供应商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设备外委修理、新技术引进供应商的考察、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考察第十条考察对象(一)首次参加投标拟中标的物资类供应商或大修外协供应商,所有寄售供应商、物资供应链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的大修外协供应商,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的供应商、公司拟采用的新产品、新技术供应商。第十一条考察程序(一)根据招标或技术交流情况,由项目单位提出考察申请,拟提考察对象和考察方案,考察方案应包括:考察项目、考察时间与路线安排及考察小组组成单位等。(二)考察申请由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考察小组及组长根据考察业务由公司临时确定。第十二条考察周期(一)寄售和签订长期协议的大修厂家每年考察一次经中间商供应的低值易耗品不考察。(二)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但不寄售物资的厂家每两年考察一次。(三)连续供货两年拟继续供货的厂家每两年考察一次。(四)对于新厂家新技术应用、引进考察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单位提报,按照考察流程审批后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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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考察要求(一)考察前考察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员进行分工、确定人员职责,并宣布考察纪律。(二)考察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原件、厂址,并以电子版的形式留存,要深入了解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工艺、研发能力、技术先进性、装备情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