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应商管理,打造具有公司特色的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根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神东煤炭集团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供应商定义(一)供应商:指能够为公司提供生产建设所需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可以是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物流型企业及其他服务型企业。第三条供应商分类(一)注册供应商:指经过准入认证后,可为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为战略供应商、核心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二)战略供应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注册供应商。(三)核心供应商: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短名单采购方式的注册供应商。(四)一般供应商:存在短期合作和交易关系的注册供应商。(五)待改进供应商:供应商管理部门暂停其注册资格的供应商。(六)临时供应商:特殊情况下提供临时性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七)指定供应商: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强制指定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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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八)新供应商:未经考察和评级,参加公司招投标但未中过
标或已签订合同未交货的供应商。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基本原则(一)供应商考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坚持同类产品、同一项目由一个小组进行考察的原则。(三)动态管理的原则。(四)适度扶持的原则。(五)供应商供货基本原则: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优良、供货及时、保证对公司提
供优质售后服务,保证价格合理。(六)绩效指标分解与实施的原则供应商管理单位根据分管范围对不同类型供应商(生产型、贸
易型、物流型、服务型)设置不同的能力指标,并分解为关键绩效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要求和持续评价,完成预定绩效指标给与积分奖励,未完成给与扣分或降低等级。
(七)区别对待的原则供应商管理单位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业绩对其等级划分,并在业务处理中实行等级供应商区别对待,得分高的优秀供应商(颁发优秀供应商证)在招标评分、供货选择、验收、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特定的优惠条款。(八)追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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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单位根据各种事实依据,对存在供货问题或质量问题的供应商直接提出索赔要求或执行相应处罚,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向上游供应链追溯相关责任。
(九)申诉原则供应商接到物资供应中心提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