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织合作关系的特定中国语境。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是强政府弱社会组织的非对称性依赖关系。但是,克服双重失灵与合作治理等理论则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相互补充、弥补各自不足的依赖关系前提下开展合作的静态制度安排,缺乏对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从非对称性依赖关系到依赖合作关系的动态过程讨论。其次,忽视了促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的行动者角色。克服双重失灵与合作治理等理论在分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成因时多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需求,而较少考察作为合作主体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也是促成合作的重要动因。合作需求只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客观前提,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的形成离不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制度构建与策略行动。最后,将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研究多限定在公共服务这个特定领域。克服双重失灵与合作治理等理论多将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研究锚定在公共服务领域20。这就意味着,如果中国政社合作需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实践就会遭遇边界限制。事实上,当前中国政社合作实践正在扩展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等其他领域。因此,无论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还是当前现实经验的发展,都需要推进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新进程。与公民社会理论与法团主义理论分别强调社会组织或政府的单一角色作用不同,本文将重点考察作为行动者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如何共同形塑当前正在发生的中国政社关系变革。二、调适性合作的形成逻辑:政府主动调适与社会组织策略性行动本文试图用“调适性合作”来解释十八大以来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策略性变革的发生逻辑。“调适性合作”意指,当前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调适的结果。一方面,政府遭遇治理挑战,需要主动调整自我角色,通过制度设计与建构,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实现有效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社会组织采取策略性行动影响政府的合作意愿与行动,并借助政府资源实现自我发展。(一)调适性合作中的政府角色:调整制度设计与寻求潜在合作者
3
f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财政分权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在不减少地方财政支出的情况下上收财权,并赋予地方政府处理辖区内经济社会事务的自主管理权21。地方政府在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社会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有限的地方财政资金与大量的社会服务责任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缺口22。这种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的局面驱动地方政府探索社会政策创新、寻求潜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