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重庆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拥有研究生院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研究型大学。也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支持的高校,博士生每年100名由学校直接公派出国。目前学校拥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设有公开招考招生、硕博连读招生、直攻博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等招生形式。共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约590名(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各招生学院(或二级招生单位)所有各类招生形式、招生计划的总招生规模数。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全日制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在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证书的编号全名即为网上须填报的学历证书编号),在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书。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5报考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1)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还须持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文件,且在报考时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同意报考(注明非定向培养类别)的证明,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2)定向培养博士生: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并由定向培养单位(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培养合同,且在报考时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同意报考(注明定向培养类别)的证明,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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