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服务指南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制度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
郑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北角市规划局对面。验收受理:工程档案验收室(城建档案馆一楼,电话:67188367。
初验流程和办理时限
1初验受理(时限:即时办理)建设单位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城建档案馆受理后开具《建设工程档案初验受理告知单》;建设单位持告知单准备档案资料,同时可继续办理工程质量验收等事项。2初验申请(时限:即时办理)建设单位填写初验申请书,城建档案馆受理初验申请,对具备初验基本条件的告知事项和预约初验前指导。3初验前指导(时限:预约日期的半个工作日)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初验前指导,归档文件达95以上并经初步整理、组卷、编目、汇集。4档案初验(时限:初验日期的半个工作日)对符合建设工程档案初验条件的,组织初验。初验缺项的文件进行登记,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整理至少二套竣工档案,建设单位留存一套,另一套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5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时限:初验合格后即时办理)经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为加快办理,若建设单位档案资料较齐全,可合并初验前指导与档案初验流程,次性办结。时限:指导和初验日期的半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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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初验条件
1建设工程文件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2建设工程文件按有关规定收集齐全,系统完整。3建设工程文件形成和编制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竣工图编制符合要求。4建设工程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整理、组卷、编目、汇集,向建设单位归档。5建设工程档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达到初验条件。
档案验收和移交程序
1档案验收申请(时限:即时办理)建设单位填写验收申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