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4)该行为须得丙、丁的一致同意。6.郑某、张某、朱某分别出资2万元、4万元、6万元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小食品加工。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该合伙企业成立1年后,三人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无法调和,于是一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三人经清算查明:合伙企业现有价值15万元的小食品,欠职工工资05万元,税款1万元,借款3万元,清算费用02万元。回答:(1)该合伙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2)郑某、张某、朱某各自承担份额多少?答案:(1)首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按照清算费用→职工工资→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即:15—02—05=08(万元)。(2)不足清偿的部分,即:3+1-08=32(万元)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则郑某分担32×16(万元);张某分担32×26(万元);朱某分担32×36(万元)。7.2004年8月7日,甲出资6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10月18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货物。2005年3月15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欠丁的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清算,以A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欠丁债务5万元,而经查甲个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要求:
f(1)分析乙于10月18日以A名义向丙购入价值12万元的货物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假设不足清偿丁的债务,分析应如何处理。答案:(1)乙于10月18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1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2)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因此,A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以个人财产2万元偿还,尚欠丁3万元。A企业解散,甲对欠丁3万元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丁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持续偿债义务就消灭。8.甲曾是某高校旅游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1)甲在申请设立企业的申请书中未载明注册资金的数额,则该申请书的效力如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受理其申请?(2)甲向该企业投资的五台电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