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1、教练员应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在完成一个阶段的学习和考核时,应由交通部门审核通过,才能开始下一阶段的学习。2、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本科目考试。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2、理论教学和实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1、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不能弄虚作假。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分别各存一份(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和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四、培训学时计时管理1、教学时教练员应先使用教练员IC卡和指纹在相应的培训学时设备上签到,根据学员上课的内容选择培训阶段(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阶段四),然后学员凭学员IC卡和指纹签到,签到通过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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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开始记时,学习结束时学员和教练员应凭IC卡和指纹及时签退。2、学员完成相应阶段所有课时训练后,要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时
由考核员凭考核员IC卡和指纹签到,选择考核科目,学员依次凭IC卡和指纹签到参加考核,考核结束时学员和考核员凭IC卡和指纹签退离开。
3、学员完成相应阶段的学习和考核后,由教务科负责计时管理系统的数据上传和培训记录签章等工作。
五、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1、教务科应使用定期组织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手段,对教练员教学中的教学大纲落实情况、安全操作情况、计时系统使用情况以及教学质量等进行现场检查。2、由教务科负责定期组织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考核,并进行排名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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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分类教练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二、教练员聘用(一)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