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所在与对策建议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建管用综合症”。即:政府管理、投资主体、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含糊不清、造成“管理交叉”与“管理真空”并存。缺乏从决策论证、建设实施、资金拨付、后期评估的全过程管理,由此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1、决策机制不完善。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方式主要是,主要领导说了算,善于争取多要点,形象工程突破程序加紧干,资金不足普撒“胡椒面”意指多渠道筹资。这样的决策方式,缺乏综合、长远和战略的规划考虑,难以做到正确把握投资机会、全面进行项目比选、科学论证可行方案,造成投资重点不突出,综合效益难显现。建区以来,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主要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决定,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按照招投标手续选择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竣工后由行业主管单位组织验收,质量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这种方式比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方式有所进步,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缺乏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一定程度上存在“三边工程”,项目超概算、工程超工期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如:人民医院、艺体馆、城区污水处理厂都存在变更设计、超出概算、延长工期等情况,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三年来,至今未发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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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主体缺位,管理主体模糊。一般的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其投资主体十分明确,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姓“公”,其投资主体看似明确,实质上是投资主体缺位。比较典型的做法是政府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或是项目使用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或是“筹建办”一类的非法人机构负责建设,由于项目单位不承担筹措和运作资金的责任,靠吃财政投资的“大锅饭”,使项目投资规模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给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总盘子平衡和计划安排带来很大难度。而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又表现为“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实质上是管理主体模糊。譬如城区雨、污管道的建设就存在建设、管理、使用单位各自为政的现象,造成目前城区雨、污管网未能全面贯通,有些地方甚至于出现堵塞严重、窨井盖被窃等现象。与建设新相城、绿相城、水相城的目标存在距离。
3、管之过多与失之过宽并存。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有很大的差异,其中最核心是,非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为社会自有资金,具有内在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r